一、申報條件
1.范圍對象:我市范圍內的各類企業。
2.基本條件: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教育部門組織下,與職業院校、技工學校簽訂校企合作協議,且訂單班的課程設置與企業自身生產經營的技能人才需求相匹配;5年內連續每年批量接收訂單式培養的應屆畢業生30人以上,并與其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及繳納社會保險,同時,每年委托學校培訓200名以上技能人才。
3.補貼標準:"雙元制"校企合作培訓項目實施期限為5年,補貼標準為50-100萬元。
二、申報材料
1.沈陽市"雙元制"校企合作培訓項目申報書;
2.沈陽市"雙元制"校企合作培訓項目實施方案;
3.校企合作協議書;
4.校企合作訂單式培訓備案表;
5.企業在銀行開戶開設基本帳戶復印件。
三、申報時間
申報時間為每年7月前。
四、申報流程
單位申報→初審受理→評審→公示→確定
五、受理時限
即時受理
六、資金來源及撥付時限
補貼資金由市財政人才專項資金支出,項目確定后1個月撥付到位。
七、資金使用方式
補貼資金撥付至項目單位帳戶,用于開展"雙元制"教育培訓活動。
八、受理單位電話及地址
電話:024-22899105
地址:沈河區青年北大街16號沈陽市人社局501房間
發布時間 2018年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