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區政策2
實施大學生留沈倍增工程
吸引70萬名大學畢業生在沈就業創業,推行“先落戶后就業”。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畢業生憑戶口本、身份證、畢業證即可辦理落戶手續。
高校畢業生購房利好政策
1.對企事業單位引進的全日制博士給予3年每月1000-2000元資助。
2.對新落戶并在沈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碩士和本科畢業生,在沈首次購買商品住房的,分別給予6萬、3萬、1萬的購房補貼。
3首次在沈就業創業的全日制博士、碩士和創業的本科
畢業生,在我市無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分別按每月800元、400元和200元標準,給予最多3年租房補貼。
企業安排高校畢業生的利好政策
鼓勵企業為高校畢業生提供見習崗位,見習補貼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資標準的60%,對見習期滿留用率50%(含)以下的企業,見習補貼由市財政補貼最低工資標準的60%,對見習期滿留用率50%以上的企業,市財政按最低工資標準的100%補貼,對錄用應屆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的企業,按1000元/人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用工補助。
大學生初創業的利好政策
大學生初創業企業首次入駐孵化器、眾創空間的實行2年“場租全額補貼”,未入駐孵化器、眾創空間,給予2年每年6000元創業場地補貼(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按每年1萬元給予補貼)。
大學生在高新技術領域實現自主創業的,給予最高20萬創業擔保貸款扶持,創業項目可納入財政貼息范圍,符合規定條件的,按基準利率給予100%貼息。
鼓勵博士創業,技術或專利達到國內外領先水平的,給予10—50萬元創業啟動資金。
全市每年統籌開發1000個基層公共服務崗位用于吸納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 |